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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8 21:07:44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根据《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09〕220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将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特别是近3年获得过国家三大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推荐上来;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 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

(四)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确定候选人并正式上报。

五、申报材料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电子材料通过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向教育部传输,地址为http://qnkjj.cast.org.cn,注册码在学校确定候选人后另行通知。书面推荐材料请于7月18日报送人事处暑假值班室,电子版请发至lzq@upc.edu.cn。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一)《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二十份。

(二)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800至1000字)。

(三)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含: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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