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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石大花园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20 22:08:35点击数:字号:小 大

已经提交石大花园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书,并确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户,请于8月25~28日办理贷款签约手续,地点在学生工作处会议室。

办理签约手续包括:

一.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冻结单上签字画押。

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据,领取还款存折。根据银行要求,借款人及配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签字画押。

三.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经与东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由东营津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信担保有限公司、东营市金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程担保,担保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用现金缴纳。

具体安排:1—16号楼,东营津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7—31号楼,山东华信担保有限公司

32—47号楼,东营市金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以上均为原楼号。

担保费用按下表计算:

每万元

期限(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费用(元)

7

14

21

28

35

41

47

53

59

65

70

75

80

85

90

四.交纳抵押登记费。按照东营市房管局统一收费标准为240元,由担保公司代收。

请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贷款签约手续,望互相转告,逾期不再统一办理。

财务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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