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办理石大花园住房公积金支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7 10:08:59点击数:字号:小 大

<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ip限制>

已签订石大花园购房合同并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购房户,请于8月10日至8月20日到财务处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开发商开具的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需同时支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支取手续时必须本人到场签字确认。以上资料复印件均提供1份,A4纸复印。

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石大花园购房户,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并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办理统一支取。

财务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汤平如】

【关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218

网站维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融媒体中心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 学习强国号
  • 中国教育发布
  • 山东教育发布
  • 石大新浪微博
  • QQ空间
  • 石大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