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实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评价,有效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级干部要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经常性、不定期地开展干部谈话工作,切实把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请各单位正职以年末总结工作及考虑下年度工作思路为契机,结合学校中层班子换届和科级干部调整配备后的实际工作情况,于近期与班子内副职进行一次交流谈心,对科级干部全面开展一次谈话工作,进一步了解情况、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解决问题,并就如何更好履行新的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提出建议和要求。另外,请认真回顾并统计一年来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意见》(石大东党[2003]5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开展经常性、不定期的谈话工作情况,简要填写《领导干部谈话登记表》,于本学期结束前或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发往组织部干部工作办公室电子信箱zzbdp@upc.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0年1月5日
附件:领导干部谈话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