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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入校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0 14:09:11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二级党委、学生党总支:

为做好2009-2010学年新入校教职工党员和2009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入校教职工党员和2009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

请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认真、仔细审核新入校教职工党员和2009级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查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凡存在材料不真实、程序不规范,违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由二级党委、党总支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复核。

2.凡审批机关未签署审批意见的,应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属于未及时审批的,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属弄虚作假的,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3.《入党志愿书》中存在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让本人或原单位党组织予以补填或纠正。

4.凡缺少《预备党员考察表》的,要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索取,如原单位不能及时提供的,应让原单位党组织提供考察期间的考察意见,由入校后所在党组织补填《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

5.发现问题后,须认真向本人和原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

6.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2009届本科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也应由考取或工作单位的二级党委、党总支按照以上步骤对其入党材料进行审核处理。

二、新入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一)新入校教职工党员

新入校教职工党员报到,由工作单位二级党委对其入党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后,及时填写《新入校党员登记表》(见附件)。由教职工本人持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新入校党员登记表》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之后,由工作单位二级党委根据本单位实际将该党员编入所属党支部,并将其信息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相应支部。

(二)2009级新生党员

1.新生党员报到,由教学院部党组织对其入党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并及时填写《新入校党员登记表》(见附件)。

2.新生党员身份确认完成,教学院部党组织统一将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新入校党员登记表》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交党委组织部(青岛校区交至图文信息中心1404房间),并将《新入校党员登记表》发至组织部信箱zzbbg@hdpu.edu.cn,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本校毕业的本科生党员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只需将《新入校党员登记表》汇总后按以上要求报送和发至组织部信箱,无需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3.新生党员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完成后,各教学院部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及时组建党支部,并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添加该支部,输入新生党员信息,尽早开展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新入校的教职工和新生党员凡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不得编入党支部,不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也不收缴党费。

各教学院部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对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党总支书记作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新生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上报。组织部将加强监督检查,凡因审查不严或处理不当出现问题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组织部

二○○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新入校党员登记表(全体).xls

【 作者: 来自: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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