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石大花园教职工:
按照石大花园签订购房合同截止时间的安排,学校代收房款的截止日期定为9月6日,此后校内四家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将不再代收房款,逾期教职工需自行到鑫都公司缴纳。
财务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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