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限: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
二、每个申报人可以第一作者资格申报一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应与合作者共同具名申报。
三、各单位应组织集体申报,并且要组织学术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认真评选推荐,确保申报成果在政治方向、知识产权、编辑出版等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按照东营市社科联的通知,今年我校申报名额为10项,请各单位对所申报的成果进行排序推荐。
四、申报成果作者须如实填报《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与申报成果原件(一式三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复印件的复印内容为:书(刊)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所报成果内容)一并上报。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二份)。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成果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请报送科技处文科办,联系人:顾明华 0546-8397940。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