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节和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二、开展实验室自查,消除安全隐患整治。注意防火、防盗、防水、防毒、防破坏、防事故,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并建立有效的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对实验室中危害性大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剧毒化学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压力容器(包括气瓶)、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加强管理,重点监控。
四、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实验室管理工作,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各项检查,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气是否已切断和关闭;需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强化人员安全意识,明确责任,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开放。
五、安排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工作,相关人员确保通讯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