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自1998年起开展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旨在及时宣传高等学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等学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鼓励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00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之间。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200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网上申报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进行,具体申报流程由科技管理科协助完成,同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3、鉴于2009年度科技委全会拟于2009年12月中下旬召开,在此次报送材料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09年度科技委全委会召开前继续报送,以收到为准。
1.200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施行限额申报,我校总的申报名额为3项。由于该项目是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十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进展项目,请各院部根据推荐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具有竞争力的项目请勿推荐。
2.请于10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各院部科研秘书处,院部审查通过后统一报送科技管理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学校将组织评选。
E - mail:tsc1980@upc.edu.cn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