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要求和《山东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就山东省2009年度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受理时间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当年授权公告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含港澳台授权专利)。以当年国外的授权公告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3.PCT国际申请。包括进入国际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两种申请,以当年确定的PCT国际申请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专利需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专利需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如提供证书复印件,则需要提交授权专利说明书扉页)。
3.PCT国际申请。每件申请需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和《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
1.上述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同时报送电子版《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和《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见附件3)。
2.集体办理:职务专利发明人请于2009年10月28日前将上述所需材料交成果管理科统一办理。省里的资助如果资金计划提前用完,年度资助工作随即结束。本年度后两个月收到的发明专利证书,在专利证书收到后抓紧时间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后交到科技处成果科办理。
3.个人办理:非职务专利发明人另需提交山东省户籍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和《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见附件4),将申报材料盖章后邮寄或报送至: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资金兑付办公室,邮政编码:250014,联系电话:0531-88198550。
四、其他事宜
如有其他事宜,请与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546-8392494
联 系 人:郑艳梅
电子邮件:kcg@upc.edu.cn
科技处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1.山东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3.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
4.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