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经费管理办法的精神要求,为做好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检查和到期项目结题有关事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
3.《进展报告》一般在下年度1月初报送,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1.2009年底到期应该结题的项目应进行全面总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2.《结题报告》已经生成,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该管理系统后自行下载,并按照“撰写提纲与说明”逐项填写。
3.经费支出情况须按照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决算,并填报“经费决算表”。经费实际支出情况经财务处核实确认后,科技处、财务处及审计处各单位签字盖章。由于此项手续涉及部门多,请各位负责人务必及早准备。
4.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5.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6.《结题报告》一般在下年度2月份报送,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管理科联系。电话:8395646,8698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