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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18 14:11:11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促动全校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加强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探索、促进实际工作开展,学校拟组织一批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提倡团队申报。项目主持人应具备相应的教育研究能力和经验,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对所申报课题有独到见解,有前期研究成果和研究基础的申报课题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课题:

(1)课题主持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

(2)课题主持人所报课题为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

(3)课题主持人已承担校级或以上高教研究类课题尚未结题的。

二、申报与结题要求

1.课题申报以《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规划选题指南》(附件1)为基本依据,申报者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2.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一般课题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项目开始时间以学校批准立项时间为准。

3.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我校办学实际,重理论探求和实证分析,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在实践上可供实际工作借鉴,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重点课题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论文1篇。

4.申报材料按规定表格填写,自行设计表格无效。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科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打印稿一式三份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稿至liruixue@upc.edu.cn。

2.课题申报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青岛校区联系人: 李瑞雪 联系电话:86982979

东营校区联系人: 付清海 联系电话:8392711

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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