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地开展我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更好地发挥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对学校教学和科研的服务职能,强化其对学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11工程、创新基地、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建设的推动作用,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做好2010年因公派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各单位认真遵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制订2010年度出访计划。因公派出项目应有明确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境外邀请信息必须真实、可靠,避免参加一般性的考察、访问、培训和国际会议等。
2、因公派出团组应坚持规模小、人员少且精的原则,派出人员应专业对口、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外语能力。避免同一专业、同一领域内的多人派出或重复性派出。
3、因公派出团组的出访时间和路线应紧凑、合理,必须坚持“勤俭办外事”的原则,认真做好出访团组的经费预算。
4、对于团组规模大、人数多、规格高的派出培训项目,各单位要做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经费筹措以及培训人员选拔、外语培训、境外培训机构联系等前期工作,确保培训项目质量。
5、对于未事先申报2010年度因公派出项目的出国(境)任务将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0年因公派出项目申报表》,每个出国(境)项目一份,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将《申报表》原件送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咨询电话:0546-8391848 0532-86981981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0年因公派出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