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法函(2010)1号)精神,请有关人员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本单位或个人2009年度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材料(含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参评成果、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一式4份(其中需有1份原件,申报表和参评成果装订成册)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版发至:fuqinghai@upc.edu.cn。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0年3月1日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2、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doc
3、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报送文本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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