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东办〔2010〕2号
根据国务院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 4月5日(星期一)放假1天。
“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根据学校安排,4月29、30日召开春季运动会,全校停课。
端午节:6月16日(星期三)放假1天。
放假期间各教学班级耽误的课程,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补课,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需要安排必要的补课。不能停运的单位,应提前做好安排。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学校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