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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为新区发展阅读”征文及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4 16:06:45点击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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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和鼓励广大市民多读书、读好书,加强知识传播,推动全民阅读,加快提升市民素质,积极构建和谐文化,为建设新区贡献力量,在2010年“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和“全民读书月”期间,区文化体育中心(图书馆)决定举办“为新区发展阅读”征文及演讲比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全区市民均可参赛。

二、时间安排

征文及演讲活动自5月下旬启动,7月中旬全部结束。其中5月下旬至6月下旬为征文作品提交阶段,7月上旬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7月中旬组织征文获奖者进行专场演讲。

三、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为新区发展阅读”为主题,作者可结合自己读书学习的经历、心得、收获等,通过对个人成长、工作生活、新区建设、社会热点等方面的思考发表感想、议论、建议等。具体题目自定。

部分参考题目如下:

1.我读书 我快乐 我成长;

2.我与一本书的故事;

3.我读名著;

4.XXX读后感;

5.书香伴我行;

6.品书·品人生;

7.我的读书生活;

8.知识的力量;

9.品味书香 颂歌祖国;

10.品味书香 喜迎世博;

11.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12.自定的其他题目。

四、评选规则

(一)关于分组

比赛分机关(事业单位)组、中小学组、大学组、其他组四个组别分别评选。鼓励以单位名义统一上报,也可由个人自行上报,对统一组织上报的单位可参与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二)关于征文参赛要求

1.文稿须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情感真实,思想健康向上,语言简洁流畅。

2.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参赛者确保对其参赛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主办单位有使用权。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3.体裁、字数不限。

4.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学习或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5.作者应提交电子稿件,请自留底稿,提交后不再退稿。

(三)关于演讲参赛要求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纪念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凡获征文纪念奖以上奖项者,均可参加演讲比赛。获奖者也可推荐他人演讲自己的获奖作品(原则上应为同一单位)。演讲奖项另设。奖品为区书城购书卡。

五、活动流程

(一)作品选送。自该文件下发后,即可着手文稿撰写,6月25日前可随时报送。鼓励单位统一报送。地址:区文化体育中心(图书馆),青岛开发区珠江路1001号;邮编:266555;电子信箱:qklib@126.com;联系电话:86988058;联系人:孙永青、王淑芳。

(二)征文评选。6月底前,区文体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文进行集中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三)公布征文获奖情况。7月上旬,将征文获奖个人或单位进行公布,同时启动演讲比赛报名。

(四)演讲比赛暨颁奖仪式。7月中旬,组织专场演讲比赛,评委现场评出有关奖项。同时,对征文和演讲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牌。

(五)成果宣传。对获奖个人或单位名单在有关媒体公布,同时对获奖的征文向有关杂志、报刊推荐刊登,并编印成册。

六、有关要求

开展“为新区发展阅读”征文及演讲比赛活动对于推动全社会关注阅读、参与阅读、分享阅读,形成读书求知、读书明理、读书成才之风,切实促进人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广大市民朋友要以新区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繁荣新区文化事业、加快建设全国最好开发区贡献力量。

图书馆

青岛开发区文化体育中心

2010年6月4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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