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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2012年度“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5 14:05:49点击数:字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性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现将2012年度青年教师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青年教师人才工程分“拔尖工程”和“骨干工程”两个层次选拔推荐。具体选拔范围和申请条件见《“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实施办法》。本次申请者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2年1月1日,“拔尖人才”工程申请者年龄40周岁以下,“骨干工程”申请者年龄35周岁以下。

二、选拔程序

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法进行。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资助一批”的原则,综合考虑申报者的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重点考察其已有成果、近年来的业绩和今后的发展目标定位。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向学校推荐人选前,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排序上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主要提供近5年的成果,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所列发表论著、承担项目、发明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均须提供申请人为第一位次的;申报拔尖人才工程,获奖和项目主要填写省部级及以上的。

(二)申请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候选人登记表》1份。

3.《推荐学校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20份,原件1份)。

4.《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

5.其他附件材料一份,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文件或合同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论文著作复印件(代表性论文全文不超过3篇,其他只需提供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论文检索收录证明(网上打印即可);附件材料附目录并按顺序装订,与《登记表》装订成一本。

《一览表》中不能详列的论文论著情况,须在《登记表》中详列,《登记表》可另加附页。

(三)时间要求。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工作程序,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推荐过程中,要认真发挥教授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真正将基础好、能力强、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教师选拔推荐上来。

附件下载.zip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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