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201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项目、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条件,且无知识产权争议。重点是重大工程关键技术及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应用技术、建筑节能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节地节材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技术、节水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污水污泥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以及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信息化应用技术等。
国家级、部级项目要求验收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自行研发技术类项目要求经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估、验收)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城乡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并由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标准规范类项目需颁布实施1年以上,并提供宣贯情况与证明;建筑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以及相关软件类项目要求鉴定(评估、验收)6个月以上,软件类项目需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并提供应用证明。
二、推荐程序
申报材料要求网络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请登陆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平台(http://www.cstcmoc.org.cn或http://stc.chinagb.net),按照要求(附件2)认真填写申报推荐材料。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及附件一式3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2套);推荐材料电子版(导出项目库文件)刻光盘一并报送,且网络提交材料与书面材料必须一致;规划类项目的规划图在网络提交时不录入系统,报送书面材料时附规划图。
四、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五、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981831 E-mai:kcg@upc.edu.cn
附件:1
奖励办法.doc
2
推荐书.doc
3
推荐书填写说明.doc
科技处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