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东营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2年科技成果鉴定计划的通知》(东科字[2012]42号)的有关要求,自2012年6月开始,对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实行计划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凡计划在2012年度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请填写《2012年度科技成果鉴定计划申请表》,以院部为单位进行汇总,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18日前将汇总后的电子版材料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二、申报范围
主要受理各级政府科技计划内的经济发展类和社会公益类成果。各企业事业单位自行投入、自主研发和通过产学研合作形成的重要成果也可申报。
三、有关要求
1、为确保科技成果鉴定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筛选,按时申报。东营市科技局汇总审核后,下达2012年度科技成果鉴定计划。
2、没有列入年度计划的,东营市科技局将不再受理本年度鉴定申请。
四、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方式:86981831 kcg@upc.edu.cn
附件:
2012年度科技处成果鉴定计划申请表.doc
科技处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