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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6 10:06:17点击数:字号: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科技部、财政部将组织实施科技惠民计划,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发挥科技进步在基层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公开征集先进科技成果,组织编制《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目录指南》(简称《目录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科技成果的目的

对于征集到的科技成果,经筛选评估后编入《目录指南》。《目录指南》将在科技部网站公开发布,作为科技惠民计划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指南和备选成果平台。

二、 科技成果推荐的基本要求

1、方向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方向;满足科技惠民计划支持范围及重点(见附件1)。

2、先进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在技术性能、运用操作、经济性等方面,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具有先进性。

3、成熟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基本具备转化和产业化条件,有工程实例检验的优先录用。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推广。

三、推荐材料要求

1、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和用户意见等复印件;

3、推荐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4、推荐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2年6月12日上午12时。

四、其他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86981831,kcg@upc.edu.cn

附件一 征集范围及重点.doc

附件二《目录指南》科技成果推荐表.doc

科技处

2012年6月6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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