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三、推荐时间安排
1.各院部科研秘书请于6月25日前将申报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成果科,同时报送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及其电子版。
2.7月2日前将推荐书(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成果科。
3.7月4日集中发放推荐号、校验码和成果登记号。
4.8月27日前完成网络上传。
5.8月30日前报送书面推荐材料、推荐项目电子版,并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项目)和成果登记费(完成人人数×35元/人)。
6.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推荐时间安排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1.书面推荐材料只用作存档之用,无需进行添加封皮、彩色打印等处理。
2.如有其它有关事宜,请向成果管理科咨询。
联系方式:86981831 kcg@upc.edu.cn
附件:1、
申报要求.doc
2、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
科技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