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因公出国(境)人员正常出访,2012年9月30日之前有出访任务的老师和同学,请于7月5日前向我处提交出国(境)申请材料。假期期间暂停受理新的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只办理已经提交的出国(境)手续。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上一条:关于编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年鉴(2011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12年“山东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协会”学术论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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