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中秋和国庆假期在即,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十八大顺利召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学校财产安全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防自然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人身伤害安全教育和出行时的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防范传销欺骗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各学院要掌握本单位假期留校学生的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有外出实习、参观学习和考察任务的,组织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加强外出师生的安全管理,圆满完成实习、参观学习和考察任务。
(五)放假期间,各单位组织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公安处24小时值班电话:青岛校区 86981216;86980110 东营校区 8392553;8391102
公安处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