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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4 11:09:51点击数: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推免生工作,研究决定有关政策和重要事项,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由纪委、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研究生院、各教学院(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组织实施;校纪委全程监督。

2.各教学院(部)成立推免生工作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工作,由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本科教学、学生、纪检等工作的教学院(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等。要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各类型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包含学生成绩测评方案、复试录取办法和工作日程等,报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同时,将测评方案等有关政策向其他年级学生告知。

二、本校推免生条件

1.申请者应是我校按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所申请类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学业成绩(不含双学位、辅修课程,下同)名次列本专业前30%。

(1)经学校研究,2013年拟单列指标面向全校选拔10名左右推免生,先担任辅导员2年并保留入学资格,入学后按推免生管理。选拔时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素养,学业成绩可适当放宽,有关办法和政策另文通知。

(2)对申请专业学位者应着重考核其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对学业成绩的要求可根据具体培养需要由教学院(部)自定(属卓越工程师项目的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3)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民族计划)者,应获得生源地省教育厅同意并在“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简称民族计划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加盖公章,限于西部12省(区、市)、东北三省、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学生,有较好学术基础,学业成绩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名列前茅,有学术等专长的可适当放宽。录取后先接受一年基础强化培训。

2.申请专业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

(1)被评选为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校级优异生者。

(2)在学科领域或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很强的研究动手能力,如参加全国性科技学术等竞赛获全国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者,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专利等且达到较高水平者。

(3)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方面成绩突出或对社会、学校有突出贡献,并具有培养潜力者。

三、推免生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体现学术、外语水平或其他专长的成果或证明及其他获奖证书。

4.民族计划推免生还应提交民族计划登记表。

四、推免工作程序

1.教学院(部)召开学生大会布置推免工作,公布政策文件。

2.学生提交申请材料之1、3项各1份。

3.教学院(部)审核材料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提出复试名单并张榜公布,同时在教学院(部)网页公示。

4.严格执行公布程序和要求,组织复试(跨学科还应通过接收学科复试)、按百分制统计复试成绩。

5.推免生工作组综合择优排序,按限额确定内外推和直博生名单并公示(含破格及各类候补名单)。

6.教学院(部)组织填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可从研招办网页下载)等各类材料。

7.破格推荐程序:①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②相关专业3名教授联名书面推荐;③教学院(部)初审并公示材料(含教授推荐信、本科成绩单);④教学院(部)对初审通过者组织公开答辩;⑤推免生工作组研究推荐(占本单位限额)。

8.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张榜公示7天,并由研招办为外推生出具推免资格证明(每人仅限1份)。

9.报上级审核后,推免生按国家规定办理硕士招生报名手续。

五、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程序

1.申请人直接与我校相关教学院(部)联系(联系方式见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并提交申请材料,由推荐学校出具并盖章的推免生资格证明可延至复试录取时补交。

2.教学院(部)审核申请材料,向申请者发出复试与否的通知,组织复试后,将拟接收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由研招办审核后开具接收函。

3.推免生将接收函交推荐学校,领取网报校验码进行网报和现场确认,填写《登记表》交推荐学校加盖省级招办公章,于11月中旬前寄送我校研招办。

六、工作要求和有关说明

1.推免生工作组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集体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并且不得随意变更;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到政策标准公开、程序科学透明、结果公平公正,申诉渠道畅通,及时答复处理质询申诉;要加强分类考核,综合衡量评价,避免简单地依据学业成绩排名来推荐。

2.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政策和名额分配等要考虑培养条件和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对导师招生人数应合理控制,促进教育结构调整;要继续促进推免生校际交流、学科互补和交叉,积极利用外推指标与高水平大学互换推免生。

3.要做好选拔推免生攻读直博生工作。由教学院(部)组织学术型推免生(含外校)申报,单独考核推荐,通过者录取为2013级博士生,指标单列专用,并按五年制直博生培养方案培养管理。

4. 民族计划面向全校指标单列,各教学院(部)应积极组织考核推荐。

5.教学院(部)要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加大材料审核力度;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校纪委及研究生院接受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532-86983322、86981188),为便于核实处理,投诉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

七、工作日程

1.9月13日前,布置推免生工作,14日前上报各单位推免生工作组名单及实施办法,学校审核后及时向学生公布实行。

2.9月21日前,教学院(部)公示推免结果(含各类型推免生名单)并上报。

3.9月26日左右,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生名单并公示,研招办为外推生开具推免资格证明,外推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4.10月14日前,上报外推生接收函。

5.10月20日前,上报接收外校推免生材料。

6.10月25日前(以省招考院要求为准)报山东省审核。

7. 推免生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八、本文件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有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张亮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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