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教育部需汇总各高校在每年举办的重大国际会议和一般国际会议,送外交部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
为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请各院部尽快将2013年自主举办的和2013年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重大国际会议和一般国际会议情况填表上报。请认真填写《2013年度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计划表》,并于10月18日15:00前发送至liulina@upc.edu.cn。
注:未报送备案的重大国际会议,教育部将不予审批举办。
联系人:柳丽娜 电话:86981952
附件:
国际会议计划表空白表(一般、重大).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