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是大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高校繁荣校园文化、丰富学生生活、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保证学生社团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推进我校学生社团质量建设“有一位指导教师,有一个挂靠单位,有一项特色活动,有一定经费保障”的学生社团“四个一”的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在指导社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的作用,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各学生社团在全校范围内选聘社团指导老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体教职员工
二、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要热心于学生社团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项活动,关心学生,有较强的责任感。
2.每个学生社团须至少选聘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3.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年聘任一次,聘期一年,期满合格可颁发有学生工作经历的证书。
三、社团指导教师的职责
1.积极配合社团所属单位做好社团的管理工作,参与和切实加强对社团发展的指导,引导社团健康和谐以及可持续性的发展。
2.定期与学生社团会长就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具体活动实施、社团长期发展规划等进行指导。
3.指导学生社团的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团文化氛围。
四、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和奖励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由校团委负责考核,每学年度考核一次。学生社团的成绩作为考核指导教师的重要依据。
2.每学年度评选“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选聘时间
有意向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老师请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信息登记表》于2012年11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tw@upc.edu.cn。
附件一: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二: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社团一览表.doc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