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2013年1月1日未满41周岁,且人事关系在驻鲁单位满一年以上(须在2011年12月31日(含)之前正式转入)的全职工作人员,聘期覆盖项目的执行期。其他条件请详见《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第七条、第八条。
2、鼓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的科研人员申报,该类人员将直接进入答辩评审。
3、近5年内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1项国家“863”计划;作为子课题以上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被SCI等国际四大检索机构收录20篇以上论文。
(3)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
(4)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说明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网上受理期间内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网址:http://www.sdnsf.gov.cn/portal/index.jsp),点击“项目申报”,通过申报者账户登陆后上传申报书。上传过程中系统将校验申报书内容。申请书应在管理系统中下载,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2、申报账号
申报账号由科研管理科创建,请申报人填写附件申报人信息表。在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已注册帐户者,原始账户还可以继续使用,不用另行注册。申请人通过申报账号,于网上受理期间上传申报书,进行申报。
3、查新
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不要求查新。
4、申报本类基金项目后,将不得申报本年度的省科技厅其他类项目。
三、申报受理及修改时间
望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审核把关工作,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1.所在单位审核把关时间
为提高申请书质量,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于12月14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同时将本单位申报清单发送科研管理科。所有申请书须经所在单位组织的审核把关,未参加所在单位专家审核把关的申请书,学校将不予受理。
2.网上提交及学校审核上报时间
申报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务必于2012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期间进行网上提交。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网上提交。
网上提交成功后科研管理科将在线进行审核。
3.修改完善时间
申报书上传成功后,申请人可在2012年12月22日前,通过“我的项目管理”修改申报书,并查询申报进度。
四、其他事宜请与科研管理科联系
联系方式:0532-86981837peihongyan@upc.edu.cn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doc
2.填写注意事项.doc
3.导入申报者模板.xls
4.近五年项目、成果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