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2013年计划和2012年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3年度计划
请将全年度出国(境)任务(附表二)、组织国际会议(附表三)、对外合作项目(附表四)的计划分别填表,每项一表,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计划表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同时上报电子文件。
二、关于2012年度总结
请各单位从出国(境)学习交流、组织国际会议、对外合作项目等方面作简要总结(一般不得超过1000字),按照附表一的要求做好统计,数据力求准确,12月28日前将总结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同时上报电子文件。
联系电话: 86981981 86981297
附件下载.zip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