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4] 3067号)有关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有关学院根据以下要求做好我校2015年获批资助项目优秀本科生的选派及外语口语补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的通知
(一)选派计划:
选派规模、选派专业、留学单位、留学期限等请查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5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及录取:
1、申报方式和流程
学校通过校园网、学校公派留学信息网(http://202.194.145.153:8888/)等渠道发布选派通知。学院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CSC)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单独组织面试进行推选,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成绩、发展潜力、出国留学预期目标及计划、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情况、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进行考察。推选名单和申报材料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公示并经校领导签字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会将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和审核,最终公布录取名单。
2、校内申请受理时间
3月11日-3月25日 校内开始申报,有关学院确定推选学生名单,
3月25日-3月30日 校内评审
3月30日-4月5日 校内公示
3月30日-4月20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学生联系国外大学邀请函
3、网申及上报时间
4月21日-5月5日: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本科生类)》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5月5日-5月12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单位推荐公函(含校内选拔情况、公示结果及推荐情况)、《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及校内公示文件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申请材料
提供的申请材料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Chuguo/c8bf6028c2b04d49922f7ec161579434.shtml
5、评审及录取方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录取结果于2015年5月公布。
(四)派出与管理
1、2015年6月起,开始实施派出联系工作。
2、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CSC)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中提出的派出和管理要求实施派出和管理。
(五)学校内部项目管理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是国家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合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校向国际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奋斗目标迈进的良好契机,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和动员,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管理,主要包括:与外方合作单位沟通、联络,签署协议,联系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人员选拔及推荐工作;录取材料转发;派出学生学籍管理;在读证明、学习成绩等相关材料开具;对留学人员进行出国前培训;开具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件;对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将派出情况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未派出者说明主要原因;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项目执行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定期对获批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并视情况相应调整资助项目及资助计划。
各相关学院须指定一名老师进行专门负责,组织学生面试选拔,合理规划并制定被推荐人选在外学习计划,避免与国外假期、国内考试等冲突,特别是应合理安排大学四年级学生的交流计划,避免其因在外学习计划与毕业答辩时间冲突而导致提前回国。每年年底就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2015年执行情况评审确定是否继续资助。凡今年未执行的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会不再考虑给予资助。
(六)校内推选学生名单提交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精神和项目要求认真选拔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选学生汇总表》(附件4)于2015年3月25日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zhaoli@upc.edu.cn;
(七)选拔及网申应注意的问题
1、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的专业及规模进行推荐,如项目2015年无法执行,学校需以书面的形式报请留学基金委知情。
2、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国外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和外语合格证明,邀请信应包含:候选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起止时间或注明具体留学期限。请根据外方学制及假期等,在学习安排上做好衔接,保证留学期限切实可行)、学习方式(如课程学习/实习/毕业设计等)、学费等相关费用信息(如收取学费应注明金额)。
3、对交流形式为课程学习的被推荐人选,应由学校教务部门/所在院系为其制定学习计划并盖章确认;对交流形式为实习或毕业设计的被推荐人选,应由学校教务部门/所在院系及外方共同制定学习计划,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八)关注网站信息与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c8bf6028c2b04d49922f7ec161579434.shtml
我校公派出国留学信息网:http://202.194.145.153:8888/
(九)选派工作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教务处联系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刘召利 仲 越 86981558
教务处联系人: 郑 健 86981303
二、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预备生外语口语补测通知
根据“关于2015年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项目预备生外语口语测试的通知” (见http://202.194.145.153:8888/contents/2/330.html)要求,现将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预备生外语口语补 测通知如下:
(一)补测时间:俄语测试 2015年3月12日 下午3:00-5:30
英语测试 2015年3月13日 下午2:00-6:00 晚上7:00-9:00
(二)补测地点:俄语测试 南教206
英语测试 南教203、南教204
(三)参加人员: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预备生外语口语测试未通过人员(具体名单见http://202.194.145.153:8888/contents/2/332.html)
(四)说明事项:
1、请同学们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并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2、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将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并作为学院最终选拔推荐的依据;
3、补测学生可以在测试时间内,根据自身情况任选时间测试;
4、请加入2015CSC优秀本科生项目QQ群:315149392,后续安排将在群内及时公布。
(五)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刘召利 仲 越 86981558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5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一览表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委(CSC)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选学生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