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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5 15:01:16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台湾青少年学生、教师及教育界人士对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优秀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推动两岸互信,增强其民族认同感,巩固我校与台湾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我校已成功组织实施了多项对台教育文化交流项目。现2016年对台教育交流项目已开始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发挥学术优势,认真组织策划,设计对台教育交流项目。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 项目内容和要求

1.项目邀请对象为台湾青少年学生、教育界精英人士(重点是骨干教师、知名学者、青年学者、学科带头人等)。

2.申请的项目须在2016年度内实施完成。项目实施地点原则上只在学校所在省(市)。时间一般应控制在8天之内。

3.学生类项目应针对新形势下台湾青少年的特点,创新复合台湾青少年志趣的交流内容和形式,鼓励项目创新,增强两岸青少年参与度与互动性。教师类项目应与台湾高校在优质学科、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搭建两岸教育领域交流合作平台。

4.请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约的原则作出预算,并作专款专用。如项目变更,需另行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

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经评审后分为:(1)重点项目(教师类550元/人/天,学生类450元/人/天);(2)一般项目(教师类400元/人/天,学生类300元/人/天);(3)立项不资助项目。

三、申请办法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项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活动的目的与意义、实施方案、开展活动所具有的资源优势及初步日程,经费预算等,请将项目申请书与项目统计表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wangling@upc.edu.cn。

2.项目一经批准,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即刻通知活动承办单位组织实施,项目结束后,教育部将有关资助经费划拨给承办单位。

3.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6年1月14日。

联系人:王凌 联系电话:86981930 办公地址:行政楼1209室

附件:2016年教育部直属高校重点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申请书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 作者: 来自:本站  责任编辑:卜令朵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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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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