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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20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8 17:02:36点击数:字号:小 大

各二级党委:

“山东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我省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齐鲁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团省委、省青联决定,于2016年“五四”期间联合表彰第20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请各二级党委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和1个候选集体,候选人必须是在本校工作、学习的人员。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6年5月1日—2002年4月30日出生)的户籍在山东或目前在山东学习、工作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重点围绕“两区一圈一带”、扶贫攻坚、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导向、普通岗位导向,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各二级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提名申报1个“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应在国家和省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请二级党委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填写《第20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并以写实方式整理出事迹简介(500字以内)。

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7日(周一)17:00前将人选申报表和事迹简介、集体申报表报送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室),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unyaqing@upc.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党委宣传部、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联评。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正式提名人选。

联 系 人:孙雅晴

联系电话:0532-86983100

电子邮箱:sunyaqing@upc.edu.cn

附件:1. 第20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 第20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团委

2016年2月28日

【 作者: 来自:本站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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