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和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石大东发〔2015〕17号)部署安排,学校已完成“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文本起草,并下发二级单位讨论,先期对“十二五”发展情况也进行过初步总结。在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下,学校“十二五”整体工作顺利完成收官。现就进一步做好“十二五”工作总结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1.全面总结“十二五”发展情况,为学校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终期检查评估做好准备。请各二级单位对照学校“十二五”规划(各学院还要对照院部任期目标任务书),就“十二五”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的主要内容为:“十二五”主要思路、举措和工作开展情况;规划目标任务的执行完成情况和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特别是重大举措实施成效和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对“十三五”发展的设想。总结要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有比较、有判断,达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把握现状和基础,为谋划“十三五”改革发展提供依据的目的。总结材料(书面稿、电子稿)请于2016年3月1日前报送学校“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振(学校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86983109、18954252596,电子邮箱lizhen@upc.edu.cn。
2.做好三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由学科建设处、人事处、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分别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信息化建设等3个专项规划。新学期开学前完成各专项规划(草案),提交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研讨会进行研讨。3-5月,完成研讨修改、征求意见、评估论证、有关会议审议等程序。6月份,发布实施。
3.做好学院(部)与直属单位规划编制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相衔接,各学院(部)以此为指导,编制本学院(部)“十三五”规划和所负责一级学科建设规划。有关直属单位根据学校意见和单位需要,编制本单位“十三五”规划。2016年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6-7月报学校核准备案。
望各单位认真落实规划编制任务要求,群策群力,共同制定高质量的规划,为全面推进“十三五”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学校“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