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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6 10:05:22点击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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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现就开学前后及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廉洁意识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节假日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教师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

二、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各单位党员干部要明确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升学宴、谢师宴等,并借机敛财;严禁搞封建迷信及各类违法活动。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3322,举报邮箱:jiwei@upc.edu.cn。

附件: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卜令朵 审核:汤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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