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规定(修订)》(中石大东党〔2017〕19号,以下简称《规定》),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9—2021年度评比表彰工作,表彰奖励为学校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家国同心、艰苦奋斗、惟真惟实、追求卓越”的石大精神,加快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与评选条件
(一)表彰类别
特殊贡献奖、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
(二)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坚持立德树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工作业绩突出。
1.特殊贡献奖。求真务实,追求卓越,勇于创新,在完成本职工作或履行教育责任中有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成绩,为学校发展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2.劳动模范。勤奋工作、勇于开拓、甘于奉献,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学校发展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堪称楷模。
3.优秀教师。热爱教育工作,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好学生引路人,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在教书育人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学生广泛赞誉。
4.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服务意识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2)内部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管理规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立德树人的新思路、新办法;
(3)集体氛围良好,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集体中涌现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和榜样;
(4)近两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单位成员无因违纪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无因违法受到刑事拘留以上处罚者。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各二级党委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程序和要求,切实组织好此次评选。
1.各二级党委按照评选条件,民主评选,择优推荐,确定拟推荐对象后,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2.各二级党委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材料,并对推荐名单进行分类排序,报送党委宣传部。
3.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联评。联评结果经师德建设委员会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4.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组织评选,排序推荐。辅导员不参加所在单位的先进个人评选。
5.校属企业的表彰奖励由校属企业党组织负责组织。从评选结果中排序推荐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纳入学校联评。
(二)推荐名额
1.各二级党委按照教职工总人数(不含辅导员)的3%报送推荐人选,最多不超过7人。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推荐不超过5名辅导员参加优秀教师评选。
2.各二级党委可从优秀教师与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人参评特殊贡献奖、1人参评劳动模范,二者可以是同一人。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可择优推荐1名优秀辅导员参加劳动模范评选。
3.各二级党委根据条件推荐1个下属单位参评先进集体,同时可推荐该下属单位或另外推荐1个下属单位(优秀团队)参评特殊贡献奖,特殊贡献奖限报1项。下属单位原则上以教学院(部)所属各教学系(研究所)、机关部处各科室、研究院各研究室为单位。
三、材料报送
1.各二级党委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参评特殊贡献奖的单位或团队填报《先进集体推荐表》),于7月29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楼1403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xcb@upc.edu.cn。
2.报送材料包括: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3,一式三份);推荐先进名单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联系人:刘宇培;联系电话:86982933
附件: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2021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2021年度优秀教师推荐表.docx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2021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docx
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2021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x
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规定(修订).pdf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