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石油大学制定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大力度鼓励社会科学发展。这也是该校首次出台有关奖励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文件。
据悉,中国石油大学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繁荣和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致力于社会科学领域更高水平的研究,促进该校整体学术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高,该校决定设立社会科学成果奖,并制定出台《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社科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奖项分著作类、论文类和研究咨询报告类,申报成果按理论研究类、应用和软科学研究类分别设立奖励标准。设立一等奖和二等奖,对特别重大成果可授予特等奖。允许参评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形式包括,公开出版、公开发表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等;没有公开出版或发表,但通过局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或采纳的调查报告等。《办法》还对奖励成果的申报、公示和异议作出了规定。
此前,该校专门向人文社科学院等教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家广泛征求了对即将颁布的《办法》的意见和对科研管理工作的建议。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200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