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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中国石油大学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6-04-24 17:04:20点击数:字号:

近日,中国石油大学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委),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利,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体现学校“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学生工作理念,引导全校大学生“以学习为中心,走全面发展之路”。据了解,申诉委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违纪处理细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文件精神而成立,

申诉委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保障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宗旨,专门负责处理学生因学校拟对其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有异议而提出的申诉。凡中国石油大学正式注册的在读学生认为学校拟对其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等侵犯其合法权益,经正常程序处理仍无法解决者,均有权依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申诉委提出申诉。

依据相关规定,申诉委设主任一人,由中国石油大学团委书记担任,设立申诉委秘书处作为其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受理学生提出的申诉。申诉处理办法还对申诉委的申诉规则、申诉决定及效力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对于成立学生申诉委的作用,中国石油大学团委书记王德钊指出,申诉委的成立体现了学校的“以人为本、以法治校”的学生工作理念,它可以有效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可能激化的矛盾起到前期疏导和调解的作用,从而有效地维护学校的稳定。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2006年4月17日】

【 作者:中国石油大学:姜洪明 来自: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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