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额头靠住玻璃。
急切而紧密的雨滴敲在木制的小桌上,摔开几道质朴灰暗的光芒。酒吧内服务生忙碌的身姿在窗上投出朦胧模糊的影,像是在雨中穿梭的幽灵。世间万物在此刻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我拈起一片苦瓜放入嘴中。先是蜂蜜的清甜慢慢扩散,随即一抹苦涩迸发开来,甜苦在口中交织出某种魔幻的味道,馨香甘醇,回味无穷。
我是什么时候习惯吃苦瓜了呢。
我苦笑着,伴着民谣歌手轻柔的呢喃,任凭情绪将我拉入怀旧的氛围中。
将一个地方称为故乡,需要什么条件?
或许,是一口温暖亲切的乡音;或许,是对名胜风景如数家珍;或许,是说到历史源起时的侃侃而谈。
那么我,我有什么资格叫这个地方故乡啊。从小在城市里生活的我与这片土地是隔离的;寥寥几个旅游资源,我甚至没去过一次。我不了解她,亦没有与她相连的标志。没有,没有,没有——
可是啊,可是我依然会在她偶尔在报纸上展露头脚是为她自豪。我会在喜欢的古人借宿于她而暗暗微笑。可是我熟悉她的(至少是部分)一草一木甚于熟悉我自己的身体,我仅凭呼吸她的空气就能断定我不在他乡。
我看过太阳从她的地平线上爬起,我曾在她的夜晚苦等过一场谣传的流星雨;我曾骑自行车跨过半个城市只为找到一家传统小吃店,我曾漫步在她清晨的街道,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所以,把一个地方称为故乡,可能是无所谓资格的吧?龙应台祖籍湖南,然而她半生为台湾奔走;余秋雨说一口流利的上海话,然而余姚的清澈湖水无数次出现在他的梦中。是啊,我们的身上早已有了故乡的烙印,不死不灭,不证自明。
如今我将启程。如果有一天我回到此处,仍能一眼辨识出那栋最高的建筑,能看到那片造型奇怪的广场,能找到那所郁郁葱葱的学校,能满怀热情的对我身边的人说:这是我的故乡——
那时我可能会说:我已不虚此生。
急切而紧密的雨滴敲在木质小桌上,街上男男女女撑伞自由穿行,酒吧内服务生忙忙碌碌,不知从何处传来一声幼儿的啼哭。
手唱着“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我拈起一片苦瓜放入嘴中轻轻咬碎。
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