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给弄回来的,毕竟,明天又是一个全新的一天啊!”思嘉最后的这句话久久萦绕在我的耳边。是的,岁月会如流水般静静带走一切,或失意,或荣耀。陈床梦醒,那光年之外的一米阳光依旧会柔柔地洒在你我的脸庞,唤醒你我疲惫的灵魂。我们都是有责任的人,不能任失意与痛苦肆意在我们的伤口上撒盐。
我喜欢女主角思嘉,她的自信、勇敢、坚强以及她所拥有的奥哈拉家族特有的那种永不服输的精神是我最喜欢也是我最佩服的地方,纵使前方有千军万马,她依然会骄傲地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的强者,遇到战乱,明知塔拉农场可能已经沦陷,却还是坚持要回到家,回到曾经属于她的乐园。而归家后的一切却令她心碎,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和一无所有的农场,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挑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她夜以继日地劳作,累得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去想象:一个曾经高高在上宛若小公主般的柔弱女子霎时间就要以她柔弱的肩膀去撑起一个家庭、一个农场的一片蓝天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啊!我们不禁喟叹:人生无常,世事无常!教育家李霁野曾道:“人生的确是无常的,不过人生的可爱处也多半就在这无常之间。 ”也是,无论多么美丽的风景,看得久了,也会视觉疲劳,只有时时变化更新,人生才会有新的际遇,新的挑战。一轮回环,一季变幻,只要心微笑向暖,一切便会安然无恙。
我欣赏思嘉,她那颗小小的脑袋里,总会有无穷无尽的方法。面对破败的塔拉农场,她亲自将其重新组织起来,动员所有人去种棉花,她自己更是没日没夜地干活,当牢狱中的瑞德再次拉着她的手时,那双原本细腻柔滑的双手已经长满了老茧,俨然变成了一双仆人的手。战争过后,北方人看上她的农场,她为了保全农场,保全她爱的人,嫁给了弗兰克,并一步步地掌管了弗兰克的木材厂,在思嘉的经营下,木材厂的生意更是蒸蒸日上。我们不得不向思嘉致敬,敬她的才智,更敬她大无畏的牺牲精神。
我佩服思嘉,因为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期限之内,她依然敢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穿着黑纱接受巴特勒的邀请,与他共舞,有着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南北战争结束后,她在木材厂干着男人的事业,多少人向她投来质疑与讽刺的目光,她都坦然接受了,因为她知道,唯一让他们闭嘴的方法就是经营好这个木材厂,最后,她的确成功了,她让这个木材厂的生意越做越火,对她假以不懈的人便都悄悄闭嘴了。大哲学家叔本华曾经说过,一切的真理,都得经历这样三个阶段,才会为世人接受:第一阶段,觉得可笑而不加理会;第二阶段,视为邪说而强烈抗拒;第三阶段,未加思索便欣然接受。所以,一旦你接受了别人的信念,就如神经系统被下了一道紧箍咒,你的现在和未来,都会受到它的影响。一个人如果想主宰自己的人生,就必须好好掌握自己的信念。按照通俗的说法,就是在自己的想法和别人的意见之间,有一个坚定的判断。否则,我们就很可能会失去自我。
诚然,思嘉的婚姻在很多人看来是失败的。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在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她深爱的人,深爱她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才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原来我一直深爱着的只是那套衣服而已。”她在瑞德要离开的那一刻,恍然大悟,他曾经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尽管有时说得那么轻松,她明白这些,是因为她感觉到了他身上那种坚强不屈、毫不妥协的品质……所有这些品质她都从艾希礼身上寻找过,但是从没找到。虽然瑞德最后离开了她,但对她而言,最可贵的是她认清了自己的心,明白了谁才是她最重要的人,这就足够了。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况且思嘉是如此坚强,她在瑞德离开后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打起了精神去生活,去争取她最爱的人回到自己身边。
用徐悲鸿的一句话来形容思嘉,我觉得是再贴切不过了:“人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而能够自拔,才不算懦弱!”强者的形象便如她般,不放弃,不后退。她是女性中的佼佼者,是光和热的天使,是温暖与希望的传播者。
坚强,是坚强者的通行证,脆弱,是脆弱者的墓志铭。我也想向她一般的自信、勇敢、坚强,人生本就如花开花落般短暂,又何必重迹屏气?不妨勇敢一些,携阳光与我们同行,做新世纪的“乱世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