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一词,也许显得太过唯心并且幼稚了,总让人想到小朋友讲到奥特曼时那一脸的阳光璀璨。而对于我的外公,这是我浅陋的认知范围里唯一能配得上他的词,比仰慕多一份理解,比尊敬多一份狂热。
田间地头,他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守着一亩三分地,也是守着一份追求与归属;三尺讲堂,他是衣冠楚楚滔滔不绝的讲师,守着几间教室,也是守着一生的挚爱;厅堂厨房,他是柴米油盐儿孙绕膝的大家长,守着几代人的欢喜,也是守着一个男人的担当。
偶然读到汪曾祺一篇散文,讲他与祖父的种种,对外公的思念便不可遏制地喷涌而出。我从小是跟在外公身边长大的,妈妈是外公的长女,我便是孙辈里最长的一个。很长时间里没有人来抢夺我在家里老幺的身份,大家的疼宠和溺爱便成了我的专属。
一、半涉浊流半席清 ,倚筝闲吟广陵文。
外公在一所高中任英文教师,我生命的前几年也就是在学校里度过。小孩子总有着无穷无尽的精力无处发泄,每个清晨我都是外公的人工闹铃,骑在他身上伸手捏他的鼻子是我乐此不疲的游戏,也是向二姨三姨炫耀我得宠地位的最佳手段。外公睡觉呼噜打得震天响,被捏住了鼻子无法换气,两颊就会慢慢鼓起,直到憋不住了以后伴随着“噗”地一声,两颊又渐渐平复回去,嘴巴微微张开,闭目养神一会悠悠转醒。对于这种“虐待”,外公从不以为忤,反而大笑着挠我痒痒,然后让我骑在他的脖子上去饭厅吃早餐。
二、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从校长到学生们全部都认识我,大人们喜欢逗我,学生们就喜欢惹我。有一帮男生最喜欢欺负我,他们从操场上捉来各种稀奇古怪的虫子放进我的衣领,等我放声大哭。而姐姐们就会出来帮我“报仇”,我是最得理不饶人的倔头,必定要哭到校长妈妈把我领进她的办公室吃糖才肯停。这时候外公从来不会帮我的,学生在他心里和外孙女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外公年轻的时候,班上有个癫痫症的学生犯了病,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外公怕他颤抖中咬断舌头,便让他咬住自己的手指。结果当然是救过来了,外公的手指已被咬的露出白骨。
三、生平多阅历,胸中有丘壑。
其实外公教英文纯属机缘巧合,只因当时英文教师稀缺他才临危受命。出身农民家庭,他上完高中便成为了一个完完全全靠天吃饭的农民,而骨子里的不甘和文人的骄傲又让他对外面的世界充满渴望。妈妈出生后,国家在文革后恢复了高考,年过三十的外公考中大学,那个时代的大学生不多,外婆也全力支持,在他大学期间没为家长里短柴米油盐操过一次心。外公便利用这些时间自学了英文、生物、地理、历史、天文等学科,再加上本来就成绩优异的数理化,外公成了学校争相聘请的全能型人才。外公的自学能力很强,退休后的他还常常对着电视上的科学频道做笔记,他的自学笔记本比我从小学读到高中的笔记本加起来还要厚,而且事尽其详,一度是我查资料的百科全书。上学后,我回到父母身边,寒暑假也总要回外公家住。每晚睡前,我们都会在阳台看星星,渐渐地沉睡在在那些深入浅出的天文知识和美丽的星座传说中。外公崇尚澄怀味象,从不要求我强记。他入神地讲,我美美地睡,等扭头看见东倒西歪的我,再把我抱到床上。那些梦,总是充满着童话,安详而沉谧,对儿时的我而言,这种被保护的安全感胜却人间无数。
四、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外公还是我的启蒙老师。无所不知的外公最遗憾的事情就是不会拼音,因此别的小朋友学拼音的时候,我在学习音标。小时候的我,会唱好多英文儿歌,中文歌却一首都不会。但是外公也不是崇洋媚外之流,从三岁起,外公就给我读《红楼梦》。什么“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他都不管,外公是红学爱好者,他说《红楼梦》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史诗。外公的阅读品味深深地影响着我,《红楼梦》是迄今为止我最爱的书,任何时间地点,从任一章节切入,都能漩涡般吸引我,沉入书中,不问世事。外公也不是人云亦云之辈,在人人信奉学前教育是人生的起跑线,提前给孩子讲小学内容的时候,外公和我的交流也从不涉猎这些方面。外公认为做任何事情都应该顺应天性,才能水到渠成。我们常玩算数游戏,在他的训练下,我的心算速度达到了令邻居们咋舌的程度。有一次参加算数比赛,我和外公都轻松快意,准备好震惊全场。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我笔直地站在那,一动不动,因为它考的是小学的竖式呀,要写步骤的。我都不知道竖式是什么,虽然心里已经算出结果,却也无可奈何的败北。比赛结束后,外公骄傲地对所有人说,要是比心算我们肯定能赢的,我也骄傲地附和,我还会拨算盘呢你们行吗。骑在外公脖子上,我俩带着一副不可一世俾睨天下的表情回家,讲给外婆听。后来我才知道,这份与生俱来的骄傲,让外公的一生平添许多坎坷,但也正是“我辈岂是蓬蒿人”的冲天豪情,成就了外公流淌的才华与诗意。遗传着外公骄傲的我,也深受着它所带来的悲喜煎熬。一面是文人“世人皆浊我独清”的清高与自信,一面是与众不同所带来的格格不入的孤傲与知己难觅的悲凉。但我更加庆幸拥有这冰火的两重天,纵受其苦,亦乐在其中。并且看着外公,我便知道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前路上,有外公的榜样。
五、地偏香界远,心净水亭开
三年前,外曾祖母去世,留下生活不能自理的外曾祖父一人,固执地守着老家的房子不肯进城。外公只好搬到老家去陪他。抛开舍不得儿女子孙,外公是乐意回去的。外公总认为“种豆南山,躬耕陇亩”的生活才是一个文人最后的归属。这也就是外公的理想主义了。归隐田园,远离喧嚣正陪他孤傲的性格,而朴实的老农也交给了他不曾知道的另一方面知识,外公称之为“人生智慧”。正所谓“高手自在民间”。四时之景不同,外公的乐亦无穷。若有人说农村生活不如城里安逸,外公一定会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从陌上人如玉的翩翩君子到陌上人已老的古稀白发,外公兜兜转转又回到了陌上。对于一个心性洒脱的人,只有陌上才能包容他狂放的不羁,只有陌上才能承载他的固执地向往。让春风把我的祝愿带到陌上吧,愿外公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