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并不一定都是你的父母之邦,出生长大的地方就应该算是故乡。这个地方有祖先的坟茔,更重要的是要有母亲生我的时候流的血。故乡首先应该是“血地”,我出生在这个地方,跟这里的土地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瑞典诺贝尔奖的颁奖典礼上,一个“高密东北乡”使整场晚会达到高潮,在场的所有金发碧眼的欧美人都瞪大了眼睛,听着台上那个已有60岁高龄但是目光坚定、深邃的老先生讲故事。
从母亲的宽容大度到自己去听说书人讲书,从母亲对知识的尊重到自己找到了一块属于自己的文学土地,从远离家乡看外面的世界到最终的文学创作返 回 故 乡 ,超越故乡”。一位农民的儿子从小就接触自然拥抱大地,不会什么华丽的辞藻只会简简单单的给大家讲故事。
“莫言是个诗人,粉碎了陈腔滥调。让茫茫人海中的个体得以升华,高密东北乡收藏着许多中国民间故事和历史往昔,他描述出了一个爱善与邪恶皆有超乎寻常能量的地方。”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小组的主席这样评价莫言。
八千字的发言稿我看了又看,十多个故事我想了又想。我深深感动于母亲身上所拥有的最朴实的农民性格以及她从小就让莫言接受文学熏陶的明智选择,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片养育莫言的故土。那个地方有他的童年,有他的母爱,更有他少年时期的成长经验。
年轻时的莫言和我们一样,虽然少不更事但因为年少的激情冲动就会有一种无论环境多艰难也要出去看看的勇气。虽然去了青岛但是只看到了一堆堆的木头,虽然出去参军了但是依赖于政治的文学作品价值很低,但也只有逃离以后才发现故乡已成为一个精神居所。
后来因为恩师的指导,在《秋水》这篇小说里第一次出现“高密东北乡”这个词,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故乡对于莫言的创作来说是一条永远流动的河。文学上的“颐指气使”让我看到了一个作家应该有的风范,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在外地的游子用写作“发现故乡并返回故乡”。
蓦地,我想起了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写到的一句话“其实,所有的故乡原本不都是异乡吗?所谓故乡不过是我们祖先漂泊旅程中的最后一站。”
可是,就算一个人的生活经验再丰富,如果只是一成不变的写下去,那素材总有枯竭的那一天,因此作家可以适当在原有的素材的基础上进行拓展,从而使文章升华,《丰乳肥臀》就是一个拓展了的疆域。小说的主题是取材于高密东北乡的诸多母亲,但其中写的一些植被、动物在真正的高密是不存在的。莫言将天南海北的有趣生活纳入自己的“故乡”,用自己的感情和想象力给它插上翅膀,此时故乡已不再是一个固定的地理界限了,莫言在创作中、精神上超越了故乡。我们可以发现在莫言的作品中一直带有一种积极的东西、一种强大的力量——生命力。
放下莫言的作品,我深深地感受到人与故乡的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
回归目前的生活,在很多人的人生中,他们会出去绕一个大圈子,最后回到故土,终究是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以前我会想,为什么至亲的人在我们身边了我们却还是要离开他们?后来我才想明白,只有经过这样的折腾,才能明白原点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才能明白故乡对我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莫言将他的“高密东北乡”推向了世界,通过一种讲故事的方式让世人了解了他的故乡。那么,就让我们继续把故乡的故事讲下去吧,那将会是一片最精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