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从亚,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于江苏省沭阳县,中共党员。1983年7月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基础部哲学专业,曾先后进修学习于华中工学院、山东大学、北京大学,获华中理工大学哲学硕士学位。1997年晋升为教授,2004年8月被蒙古国国家科学院授予名誉博士。曾任哲学教研室主任、社科系副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等职。现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硕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学术带头人。为山东省哲学学会、哲学教学研究会、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东营市社科联副主席,入选省、市社会科学人才库,任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委员。曾被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评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获山东省“两课”优秀教师、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夏从亚教授长期从事全校本科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生的“自然辩证法”、博士生的“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教学工作,为本院研究生开设“哲学通论”、“科技哲学”等课程,指导硕士研究生18人。主持作为省、总公司教改试点单位的“两课”改革工作,负责我校人文素质教育试点社科系承担的工作(全国试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篇,合作出版教材、著作10余部,主编《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各类型学生教材,先后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4项,石油石化及地方软科学项目多项。“两课”改革、人文素质教育等成果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其他科研成果多次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理论与实践、科技的社会运用、企业科技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