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宽师生学术视野,推动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与法学学科高质量发展,5月29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应邀做客学校第52期“石大人文讲坛”,作题为“《生态环境法典》创新解读”的学术报告。本次讲坛由文科建设处主办,文法学院承办,文法学院院长王学栋主持。

汪劲教授作报告
讲座伊始,王学栋院长表示对汪劲教授莅临讲学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简要介绍人文讲坛定位与品牌特色,并介绍汪劲教授学术履历与突出贡献。汪劲教授作为《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总牵头人,深度参与法典编纂论证工作,在环境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等领域造诣深厚、成果斐然。
讲座中,汪劲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背景、体例架构、制度创新与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系统解读。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首部生态环境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法典编纂采用“系统整合、编订修订、集成立法”中国方案,构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与附则五编制体系。
汪劲教授重点解读总则核心创新,阐释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等基本原则,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权责划分,介绍全国生态日、公众环境权利、域外管辖等重要制度。在分则内容解读中,他系统梳理污染防治全链条管理、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原创制度,重点阐释生产者责任延伸、能源与碳排放双控、排污许可管理等关键机制。在法律责任部分,他详细介绍了过错推定、责任追溯期延长、按日连续处罚、双罚制等重大突破,明确了土地流转责任承继、第三方连带责任等规则,并对“有限特别法优先”适用规则作出权威阐释。
互动交流环节,与会师生结合土地污染责任、风险预防原则、环保禁止令制度等问题积极提问,汪劲教授逐一细致解答,现场学术氛围浓厚。最后,董岩副教授总结会议内容,表示本次讲座兼具理论高度、实践深度与前沿性,为深刻理解《生态环境法典》、开展环境法学研究提供了权威指引。
汪劲教授,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碳中和研究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生态环境部法律顾问、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1986年以来主持或参与中国重要环境资源能源和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论证、调研工作。2017年以来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论证研究工作,担任全国人大法工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法典化研究”国家高端智库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组织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大型项目中担任《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编纂总牵头人,并主持《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辑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