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普法协会举行“关注食品安全 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 王大勇摄影

机电工程学院学联举行“消费者安全校园行”活动 王大勇摄影

在宿舍教学生辨别真假 马成摄影
【本站讯】在市场消费结构日益复杂的今天,作为图书、生活品、电子产品等的“消费大户”,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也开始在日常消费上“被”侵权。
消费侵权离我们远么?
“太气人了,网上买的杯子是碎的,问卖家说要找快递,问快递说去要联系卖家!”机电工程学院的王同学拿着手中碎成几片的杯子无奈的对记者说。
随着网络购物走近千家万户,商品质量虚假宣传、保低价不保质量,加上快递行业服务的不正规经营,网购“后时代”问题日益突出。除了网购,校外兼职、校外培训、餐饮券、会员卡、虚假推销等方面的消费侵权现象也就时刻在我们身边发生,威胁着我们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被侵权后选择沉默?
2011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后,选择到维权机构投诉的学生仅占28.12%,不采取任何方式的学生占25%。
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不了解以及担心维权步骤繁琐、不愿耽误时间维权是大学生保持沉默的主要原因。来自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的韩玉梅告诉记者,受到侵权后,自己不是不愿意为自己说话,实在是由于不知从何下手,机电工程学院2011级左立峰也深有同感:“有时候,卖家售后互相踢皮球,我都不知道要找谁维权了!”
学生消费群体由于其特殊性,在受到消费侵害后,如果置之不问、大意了之,对自己也许只是损失了一点点,可是会助长“黑心商家”的气焰,到头来吃亏的也许还是我们自己。
大学生维权何路可循?
针对消费侵权行为,作为学生的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校正平普法协会会长丁宗凯认为,开展法律普及教育是一项基础且有效的办法,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解读校园法规,交流学法心得,开展法律答疑,不仅有助于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也有利于大学生从事维权工作。而文学院法学专业一位教师则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随着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建立和完善高校法律咨询室成为必然要求,加强高校法律咨询室建设,搭建好大学生维权和法治意识培养的有效平台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专家提醒大家,消费的时候,要时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而当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大学生可以寻求工商局的帮助,可以向新闻媒体曝光,也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学生、家长、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这其中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行动起来,共同维护我们的权利
在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机电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专业2011-2班通过做调查、到宿舍、进班级、做活动的方式,教同学们辨别假货的同时,也普及相关法律,教会大家如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文学院法学专业教师和正平普法协会成员组成的普法宣传活动也于3月15日在校内举行,活动以食品安全为主要话题,现场和学生一起“关注饮食安全,维护合法权益。”宣传消费维权意识,并将同学们的调查问卷以及有关建议投放入意见箱中,由相关人员整理上报给学生会或其他有关部门。
消费侵权无小事,行动起来,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