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管学院出台文件,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的帮助教育程序。文件提出,学院对大学生的帮助教育要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帮助教育对象主要包括长期沉溺于网络的学生,主观不努力、欠学分较多的学生,和自我要求不严、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帮助教育程序包括谈话、劝诫、警诫和处理四个环节,被劝诫、警诫的学生,由学院发出劝诫书和警诫书。以上帮助教育程序既可以逐步推进,也可以视学生的行为情节直接进入后续环节。
文件还提出,对学生的帮助教育不同于处分,但可以和处分并用。学生因违纪被学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后,学院同时对其进行劝诫;学生因违纪被学校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后,学院同时对其进行警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