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为活跃学院学术氛围,追踪经济管理学科前沿,同时也为展示各系教学科研成果,加强学院科研学术交流活动,规范学院学术管理。经济管理学院于2006年1月出台《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建立“系学术报告周”的规定》。
制度规定:每年4月份第二周、9月份第三周、11月份第三周,分别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学术报告周”、“工商管理系学术报告周”、“会计学系学术报告周”,并规定各系在学术报告周内举办至少三次由校内外专家参加的教学研究学术报告会,报告会于东营、青岛两校区同时进行。
此外,规定还包括学术报告周的组织程序、系主任职责考评、学院对活动的资金和管理支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