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近日,学校发文公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校首次出台有关奖励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文件。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繁荣和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致力于社会科学领域更高水平的研究,促进我校整体学术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高,我校决定设立社会科学成果奖,并制定出台《奖励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社科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奖项分著作类、论文类和研究咨询报告类,申报成果按理论研究类、应用和软科学研究类分别设立奖励标准。设立一等奖和二等奖,对特别重大成果可授予特等奖。允许参评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形式包括,公开出版、公开发表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等;没有公开出版或发表,但通过局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或采纳的调查报告等。《办法》还对奖励成果的申报、公示和异议作出了规定。
此前,我校召集人文社科学院等教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教师和科研人员对即将颁布的《办法》的意见和对科研管理工作的建议。与会人员认为《办法》的制定和颁布必将为学校科研实力和科技竞争力的增强以及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起到极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