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2月24日至26日,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05年第二批国家计量认证评审计划通知”,国家计量认证石油评审组组成4人现场评审小组对化学化工学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即中国石油大学环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进行了首次国家计量认证评审。评审是依据《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及相关文件进行的。
2005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评审组对化学化工学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进行了预审。
在本次评审当中,评审组采用观察、操作考核、查阅报告及有关文件资料、座谈等方式,对中心组织机构、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样品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评审组认为化学化工学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法律地位明确,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保证开展第三方检测工作公正性的措施,基本具备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有害物质镉及其化合物等46项参数的检测能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在本次评审中确认的46项参数予以批准。化学化工学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后,对认证项目的环境监测数据将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实现实验检测水平与国际水平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