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近日,大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贷款学生与中国银行西城支行签署了下一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款借据,完成了我校07-0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款手续的办理、审核工作。
自2004年10月开始,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规定,在校大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贷款的办法。因此,根据我校04-05、05-06、06-07三学年学生与银行签订的一次授信、分年发放的借款合同,我校在07-08学年将为4187名学生续放合同金额为2233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今年6月初,资助中心便积极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西城支行联系, 协商07-08学年我校贷款学生的续放款的办理事宜。西城支行对我校提出的办理时间,即本学期末进行此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并于6月11日和13日分别在青岛、东营两个校区办理了贷款的续放手续。其中,有几十名贷款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情况有所好转或者已经获得其他形式的资助等原因,提出了停止续放款的书面申请。
据悉,我校是从去年开始,在新学年到来之前,便完成贷款的续放款手续的办理工作,今年是第二年。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去年只有2所高校首次实施了此做法,当年便受到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肯定。这一做法的实施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工作者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一切为了学生的工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