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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7-12-06 10:12:05点击数:字号:

《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现场 摄影:王大勇

【本站讯】12月5日,学校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田国兴副教授担任主讲,对40多名学员进行了培训。

培训内容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经过、《劳动合同法》的新突破及其具体内容。培训对《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订立、合同变更与解除、工资支付、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分析了有关劳动合同案例。

2008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将对实施多年的劳动合同条例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进行重大调整。为各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适应新的劳动合同法,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学校组织了这次培训,为以后进一步做好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奠定基础。

【 作者:新闻中心:王大勇、人事处:王冠 来自: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姜洪明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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