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2月2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成立第二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通知》,公布了第二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名单,共有26人入选,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22人。我校校长郝芳院士当选第二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
奖励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进行换届,每次换届人数不低于1/3。奖励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委员会提名推荐的特等奖候选项目和评审出的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审定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一等奖、二等奖候选项目,对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奖励委员会的审定结果报教育部批准。
教育部第二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杜占元 教育部副部长
副主任:张克俭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国防科工局局长
钟志华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工程院院士
张 希 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中科院院士
委 员:申长雨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中科院院士
郭 鹏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
雷朝滋 教育部科技司司长
罗方述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詹启敏 北京大学副校长,工程院院士
薛其坤 清华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
李德发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
金 力 复旦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
林忠钦 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
吕 建 南京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
吴朝晖 浙江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
吴立新 中国海洋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
郝 芳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长,中科院院士
田红旗 中南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
罗 俊 中山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
李言荣 四川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
何雅玲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中科院院士
包信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
韩杰才 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
方复全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
李行伟 香港科技大学教授
宋永华 澳门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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